鹰潭市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涉毒
(相关资料图)
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
为深入推进“清源断流”行动,深化禁毒人民战争,鼓励广大人民群众踊跃检举揭发涉毒违法犯罪线索,依法严厉打击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》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》《鹰潭市毒品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鹰潭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开征集涉毒违法犯罪线索,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举报渠道
举报人通过书面材料、电话、来访等方式,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者线索,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,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,同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、人身安全。
二、举报内容
1.举报废弃的制造毒品及非法生产制毒物品工场,经公安机关查实并侦破案件的,一次性给予人民币5000元奖励;
2.举报非法买卖易制毒化学品,经公安机关查实侦破案件的,根据案件涉案金额,分别给予人民币1000元至10000元不等奖励;
3.举报正在生产的制造毒品及非法生产制毒物品工场,根据案件抓获嫌疑人数、缴获毒品、易制毒化学品数,分别给予人民币10000元至200000元不等奖励;
4.举报聚众吸毒,经公安机关捣毁容留吸毒场所的,根据抓获涉案人员数,分别给予人民币3000元至20000元不等奖励;
5.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、非法买卖、运输、携带、持有未经灭活毒品原植物种子、幼苗,根据种植面积、种子幼苗数量,分别给予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不等奖励;抓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嫌疑人的,每抓获一人,奖励人民币2000元;
6.举报吸食、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,每抓获1人,奖励人民币1000元;
7.对举报其他涉毒违法犯罪有功人员,根据举报信息的详实准确程度和查获案件的性质、情节及影响程度,分别给予人民币1000元至20万元不等奖励;
8.举报重大涉毒犯罪嫌疑人的,抓获公安部(省公安厅)悬赏通缉毒贩,按照悬赏金额奖励;抓获公安部在逃人员信息库中毒贩,按照公安部追逃奖励办法奖励;
9.举报人或其所提供的举报信息在特别重大毒品案件侦办中,发挥重要作用或作出特殊贡献的,最高可奖励30万元。
三、其他事项
举报人应对举报行为负责,对故意捏造伪造事实、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,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。
四、举报方式
1.举报电话:0701-6445666
鹰潭市公安局禁毒支队:郭警官13607018296;
月湖公安分局禁毒大队:吴警官18007016215;
贵溪市公安局禁毒大队:童警官13970198631;
余江公安分局禁毒大队:祝警官13870130904;
信江公安分局刑侦大队:汪警官13517012438;
高新公安分局刑侦大队:吴警官13870026212;
龙虎山公安分局禁毒大队:黄警官18870196368。
2.邮寄地址:鹰潭市公安局禁毒支队,邮政编码:335000。
鹰潭市公安局
2023年8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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